如何规划赴华派遣

在中国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的条件极为严苛。下文将详述各类派遣规则及需要注意的中国特殊的相应法律法规。

对于许多公司,尤其对其员工来说,赴华出差中涉及到工作许可,社保以及税务方面的手续繁琐冗杂。办理社会保险、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notificationletterofforeigner‘sworkpermit)、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workpermitandresidencepermit) 的条件极为严苛,稍有疏忽将导致严重的负面后果。

三大赴华工作许可类型

赴华工作许可签证大致分为三类:

  • 商务签证
  • 工作签证
  • 劳务签证

商务签证

  • 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
  • 持有商务签证
  • 无需工作许可证
  • 常住地为德国

工作签证

  • 停留期超过3个月
  • 停留期不超过48个月(可延期至5年)
  • 持有德国雇主的派遣函

劳务签证

  • 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
  • 有德国雇主的派遣函
  • 但工资由中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支付

办理商务签证所需的注意事宜不多。入境者须持有效签证,通常还需持有商务签证,无需工作许可证。若持商务签出差超过三个月的最长停留期限将面临高额罚款,最晚将于机场出境前,通过护照进行检查。

工作居留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通常有两种申请流程可申请  外籍人员的工作和居留许可 – 技术工人临时张贴到外国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1:德国办理,适用于在德国的德籍入境申请者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申请工作签证(“Z ”字签证)
  • 持“Z”字签证入境中国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办理流程2:中国办理,适用于已在中国的德籍入境申请者

  • 持有商务签证(“M”字签证)入境中国
  • 持有体检证明及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 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中国大使馆认证。此外,还需要中国的住宿登记表及体检证明。

专业资格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工作资历证明也是申请必要前提。对于没有学历或60岁以上的德国专家,还须提前申请特殊许可证,这一流程需要等待大量时间。经批准后,才可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德籍入境申请者还将通过积分系统,即“计点积分”,根据教育程度,年龄,工资水平和相关工作经验进行评级。政府此举旨在鼓励高端人才,控制专业人才并限制普通人才。

聘用合同标准

在华德国员工的劳务合同大致有两类:

  • 德国母公司的借调合同
  • 中国子公司的聘用合同

规则本非常明了:若涉及到具有德国母公司派遣函的人事调动,则只需要一份员工与德国母公司及中国子公司之间的详细列出借调部门及工作任务的借调合同。然而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简单:北京、天津等大多数中国城市不认可借调合同。因此在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时会出现许多问题。地方政府经常要求申请人除了借调合同工,再出具一份与中国本地公司的聘用合同。

因此,德国雇主在解除雇佣关系时,必须同时考虑到两份合同。在中国合同中,只有中国劳动法具有法律效应,所以我们强烈建议由中国律师起草合同或至少由中国律师进行校对。

起草借调合同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奖金,外派津贴等)
  • (部分)津贴是否由中国子公司承担?
  • 为中国子公司产生的花销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德国母公司派遣员工时,往往会(无意)设立办事处,由此引发另一个问题。中国税务机关认为,德国母公司通过派遣员工在中国设立(除了其中国子公司)另外的办事处。这将意味着,德国母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收取额外服务费时需要多缴一笔源头税。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德国母公司额外向中国子公司提供服务时,才会成立员工办事处。为了避免员工办事处带来的风险,德国母公司不应向中国子公司额外收取费用,且借调人员需要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workpermit),此外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IITindividual incometax)。

相比借调人员,可通过由中国子公司招聘德籍员工大大降低办事处带来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则不存在借调合同,而是中国的劳动合同。这里建议每三年与德籍员工签署一份新合同。

参保规则

中国和德国签署了社会保障协议。但是,该协议仅适用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中国必须另外支付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和生育保险。即便是拥有国际医疗保险的员工仍需在中国支付医疗保险,因为国际医疗保险仅被视为额外保险,而不属于法定医疗保险。为避免在中国双重支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应由柏林联邦保险机构根据中德社会保障协议开具一份证明。

借调人员的纳税义务

若入境停留时间超过183天,在华德籍员工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IIT)。

在华的基本工资,十三薪,外派津贴和各种形式的奖金和津贴都应被纳税。与德国不同的是,若差旅费以工资形式发放,在中国也将被纳税。

德籍员工每月或定期收入的津贴和补贴也被视作工资,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结论

未经事先协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员工派遣到中国工作。若一时疏忽犯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及高额罚金。部署海外员工前,必须进行全方面系统规划,企业家才能运筹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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